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2014〕7号)安排,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院今年继续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论文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学位论文作者须在申请检测学位论文前填写论文检测审核表(见附件)。审核表经作者本人和导师签字确认后,同检测论文电子文档(Word或PDF格式)一起交到所在学院、研究院。学院、研究院将申请检测的论文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的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院代码-学号-姓名。涉密论文在检测前须做好脱密处理。
二、论文检测
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完成。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的主体部分(即去除封面、目录、参考文献、致谢等的学位论文),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最多为2次。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院须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论文参加论文检测,并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论文检测标准进行审核,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
(二)各学院、研究院须加强管理,确保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一致。
(三)研究生院将对论文检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学位论文的一致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检测论文与提交的学位论文不一致的情形,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上半年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应于3月31日前完成,其他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应于5月10日前完成。
下半年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其他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应于11月14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