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3-09 阅读:

各位导师、各学位申请人员: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和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校研〔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做好我院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批开展学位授予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尽可能降低疫情防控形势对学位授予造成的影响,学院遵从学校要求,顺延有关工作时限,分批次开展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如下:

1.对于本学期能够按照学校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学院将按计划于6月中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为了确保学位申请者及时获得学位,请各导师和研究生把握好各个环节的时间。主要工作环节和完时间节点如下:

(1)首批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请于4月6日前提交。

论文检测结果依据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即被检测论文去除本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后占全文的百分比。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合格要求N≤15%,N代表“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当15%<N≤50%时,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同意后,可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在合格范围之内即为通过;当N>50%,或者复检结果N>15%时,申请人将不能继续进行本次的学位申请,可在2020年秋季学期重新申请。除初次检测不通过且符合复检条件外,其余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学院只检测一次。

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论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提交检测的文档为论文的主体部分,即删除论文封面、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参考文献、附录及致谢后的论文,文档命名格式统一为:020-学号-姓名;例如020-120100902XXX-张三。提交论文的文件格式统一为Office2003(doc)版或者pdf版。

已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的学位申请人,以实验室为单位,按时将用于文字复制比检测的文档发至lss@lzu.edu.cn。邮件必须抄送导师邮箱,同时发送《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审核表》电子版(见附件,word,疫情防控期间可不签字)。详细说明依照学院官网《2020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及送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2)首批用于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请于4月11日前提交。

2020年上半年我院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通过网络系统组织匿名评阅,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依照《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依照《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试行)》执行。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填写学位论文送审信息(带*标示的项目必须准确填写)。其中对于论文研究方向的填写至关重要,直接影响送审的专家匹配度与送审进度,研究方向填写应注意以下事项:

每个研究方向最多8个汉字,不能有英文。多个方向之间用英文分号隔开;研究方向尽量简洁,最好不要多于三项。一定不能用题目作为研究方向。如A: “辅助生殖助孕中孕激素与子痫前期相关性研究”这类就是一大句,很难选到专家,可分解成几个关键词。B:“…..的研究”去掉研究就行等。C:儿科学学科中的研究方向“儿童血液病学”可以写成“血液病”等。

论文中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同时要删去致谢页、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在学期间发表论文页中注明第几作者即可,不要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例如:新型低合金高强韧性耐磨钢的研究.钢铁.1999,23(7):41-45.第一作者)。

研究生征得导师同意后,按时将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导师邮箱发送至lss@lzu.edu.cn。文档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LW_姓名,例如:10730_071001_12001234567_LW_张三。

(3)首批学位答辩请于5月29日前完成并于6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我校对毕业论文的格式有非常详细的要求,详见: http://ge.lzu.edu.cn/lzupage/2017/07/25/N20170725112511.html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及http://ge.lzu.edu.cn/lzupage/2017/07/25/N20170725112842.html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格式示例。

(4)学院关于学位授予的首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6月15日前召开。

2.对于学位论文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院将于8月中下旬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预计主要工作环节和完时间节点如下:

(1)第二批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请于6月5日前提交;

(2)第二批用于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请于6月10日前提交;

(3)第二批学位答辩请于7月28日前完成并于8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4)学院关于学位授予的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8月15日前召开。

二、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送审等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在线开展相关工作,避免人员接触,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2.学院将严格落实学位论文统一送审要求,评阅送审单位及专家信息严格对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保密。

3.学位论文答辩期间,若疫情防控尚未解除,需采用视频答辩会议形式进行,不组织现场答辩。网络视频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会程序、答辩质量等应与现场答辩要求基本一致,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答辩期间若疫情防控已解除,学院将另行通知。涉密论文(不等同于延时公开论文)不得采用视频形式答辩,请提前与学院联系。

4.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申请审批及签字的材料一律以电子版方式送达,必备的纸质材料待疫情防控形势解除后予以补交。

三、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各位研究生、各位指导教师应当坚持标准,防疫同时不降低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推进学位授予工作。各位导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各位研究生同学要尽力克服疫情干扰,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管理,潜心学位论文研究写作,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学院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将做好有关工作预案,严格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模式,为研究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提供便利和帮助。疫情防控期间如有新的规定出台,将以新的要求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