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7-06-02 阅读:

校教发〔2020〕10号

关于申报2020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快推动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大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校教〔2019〕4号)等有关政策精神,学校2020年继续重点培育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2020年重点培育项目计划支持30项,分别按照“理论讲授类、实验实训类、临床医学类”进行立项,并完成课程教学视频录制、课程资源及平台建设。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我校特色课程、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等为重点,课程内容适合网络传播、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学校已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立项说明

凡获批立项的课程应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2号)和《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校教〔2019〕4号)有关要求进行教学设计、视频制作和上线运行。其课程应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教学视频录制、相关教辅内容准备及上线运行。所有立项课程统一实行“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对于经过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且通过学校评审评议的课程,可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纳入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培育计划。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理论讲授类和临床医学类一般应为课程第一主讲人,能够以主要完成人的身份完成主要章节和主要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及视频录制,实验实训类可多人主讲,多人共同完成内容设计和视频录制。

(二)申报课程必须满足学校所规定的慕课课程建设基本要求,并以课程团队进行申报(可跨单位)。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实验实训类不限),包括其他主讲人、助教、技术支持等。

(三)如课程性质特殊,需对课程做模块拆分,需多位主讲人共同完成课程教学设计及视频录制,应单独予以说明。如影响项目实际进度,学校将随时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课程须经所在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给出学术性评价意见,并经各教学单位遴选后向学校推荐。课程内容及团队成员应经过中层单位党组织政治审查。

五、政策说明

(一)建设完成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次在校内教学中使用时,学校按照课程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3倍计算教师工作量(已获批的慕课课程不重复计算)。

(二)推荐课程进入国内知名的课程运行平台,课程负责人可按平台有关规定享受一定比例的效益分成。符合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三)选派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参加校内外教学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研讨、专题培训,开展有关课程建设主题报告,参加进修学习或交流推广课程建设成果。

(四)课程团队成员在申报隆基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研究项目、教材建设等本科教学项目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其他说明

(一)学术性评价意见需专家亲笔签字,政治审查材料需中层单位党组织签字盖章。格式自拟,字数不限。

(二)各教学单位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填写《兰州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申报表》、《兰州大学2020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学术性评价意见和政治审查材料(所有材料提供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汇总表需另附Excel版本),发送到jwcy@lzu.edu.cn。

联系人:王淑萍

联系电话:8914205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8室

附件:1.兰州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2.兰州大学2020年精品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pdf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31日

主题词:2020年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培育项目 申报

2020年3月31日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