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专项检查 及毕业论文(设计)收录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10-15 阅读: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和《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校教〔2013〕58号),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现就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及毕业论文收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专项检查

(一)检查方式

1.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 “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检测分为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

2.组织专家使用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随机抽查本科生毕业论文,并给出评审意见。

(二)检查标准

1.“文字复制比”检测合格标准由各教学单位研究确定(以下简称“学院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总文字复制比不包括目录、参考文献、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不超过“学院标准”视为“合格”,超过“学院标准”视为“不合格”。

2.专家抽检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综合质量、学术规范、成绩评判标准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三)“文字复制比”检测

1.答辩前检测,由学生将毕业论文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学秘书负责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修改后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应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各教学单位(全称)_作者姓名_校园卡号。

2.答辩后检测,毕业论文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论文成绩有效,毕业论文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成绩无效;每位学生仅有1次检测机会,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终稿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收集,通过邮件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文件命名格式同上。

(四)专家抽检

1.教务处组织毕业论文专家抽检小组,成员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顾问、教学骨干教师。使用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对毕业论文终稿随机抽检,并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评价。抽样比例不低于各有关教学单位毕业生人数的5%,萃英学院不低于50%。

2.专家检测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评价意见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如有不同意见,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诉,专家组集体对申诉意见进行复议,给出终审结果。专家检测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成绩无效,有终审结果的以终审结果为准。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对检测的毕业论文进行形式审查,确认语句通顺、为完整版的毕业论文。

2.凡故意规避毕业论文检测者,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兰州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二、本科生毕业论文收录

(一)毕业论文收录

今年起,学校进一步完善本科生毕业论文收录制度,收录范围为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毕业资格的全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终稿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由教务处上传至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收录数据库。学校将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机制,对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开展质量跟踪监控。

(二)优秀毕业论文收录

根据学校图书馆要求,凡优秀毕业论文均需向图书馆提交相关终稿材料。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由作者直接通过兰州大学图书馆主页栏目“指南”的“学位论文提交”远程提交(论文提交流程详见图书馆网站说明)。

三、时间安排

1.4月30日—5月15日,各有关教学单位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前检测工作。

2.5月13日—5月25日,各有关教学单位对系统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组织评阅、答辩,并将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5月25日—5月31日,各有关教学单位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后检测工作。

4.5月28日—6月4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在教务处质量保障监测平台抽检毕业论文,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各有关教学单位。

5.6月10日—6月20日,向图书馆提交优秀毕业论文终稿材料。

各有关教学单位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等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2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jk@lzu.edu.cn 。

附件:

1.“‘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zip

2.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doc

3.兰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doc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