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和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建“振国菁英班”协议书》精神,现将评定2023-2024学年“振国科研实践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额度、人数
额度:5000元/人;人数:10人/年。
二、申请条件
1.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一、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对生命科学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的学生;
3.学生利用寒暑假赴遗传发育所参加科研实践,遗传发育所提供必要的科研环境和指导教师,时长不少于2周;
4.在科研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需向遗传发育所提交一份科研实践报告书。
三、评定程序
遗传发育所与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成立“振国科研实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申报材料的审核与评审,并监督奖学金评定与发放过程。评委会下设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
1.学生申请
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奖学金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交奖学金申请表。
2.管理办初审
管理办组织评审,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评委会审核。
3.评委会审定
评委会对管理办提交的拟推荐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最终确定评选结果,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提交《生命科学学院“振国科研实践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同时发送电子版)、个人申请书(纸质版1份)、上一学年成绩单(纸质版1份)。纸质材料于7月2日12:00前报送至将军院年级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xhl@lzu.edu.cn;liutz@lzu.edu.cn。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振国科研实践奖学金”申请表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