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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日期: 2012-05-23 阅读:

2008级毕业生:

学校定于2012年5月24日—5月31日在盘旋路校区6-7研究生公寓二楼会议室签订2012届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办公。生命科学学院签订的时间是5月29日下午2:10,请大家准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均须按照要求签订还款协议。

2.考取研究生提出展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同时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未提交申请需展期的学生签订展期协议时请携带学院已审核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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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还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或拟录取证明或调档函复印件。

3.请同学们签订协议前务必核对贷款金额。

4.签订协议时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务必在签订协议前办好)、黑色中性笔。

5.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还款协议签订仪式的学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办理(委托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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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自行到中国银行单独办理。如有其他疑问,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提前与学生贷款办公室联系。

请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详细阅读学校通知,并按时准备材料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