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通知精神,以及兰州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即日起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控一周”最新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1.从2021年10月30日开始,全院所有实验室暂停开展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实验室因特殊原因或持续性工作需要继续开展的,需向学院报备审批。请于2021年10月29日18:00之前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室工作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myzc@lzu.edu.cn进行报备审批,联系人:赵晶,电话:18193138011。发件邮箱必须为实验室负责人工作邮箱,其它邮箱发送的一律视为无效邮件。
3.科学研究实验中心从2021年10月30日开始,暂停所有未向学院报备审批实验室的分析测试工作。
4.学院将组织人员对实验室暂停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实验室将全院通报批评。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