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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班级设置的决定

日期: 2014-04-14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14〕3号

关于调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班级设置的决定

各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经2014年4月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研究生班级设置进行调整。
   一、根据学科特点、研究方向、便于研究交流、管理,支部和班级有效结合的原则,以学科点、研究所、科研团队为基础,调整现有研究生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建在班上。
   二、研究生班班主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身体健康、科研能力强、富有热情和责任感的导师担任,班主任、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每个研究生班设班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团支书各一名,班长原则上由党支部副书记兼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年级组长等学生干部。
   三、原研究生班、党支部、团支部自然取消,班主任、支部书记、班干部自然免职。
   四、各班班主任尽快熟悉本班学生情况,尽快组建新的班委、党支部、团支部,并于4月21日前将成员名单报研工组备案。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班级设置情况一览表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4月14日


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