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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日期: 2023-02-13 阅读:

各学科点、学位申请人: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帮助研究生发现学位论文中的问题,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质量,根据《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院发〔2022〕15号】》,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达到申请学位的成果要求,并计划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学科点统一组织,可分组进行。

三、预答辩时间:最迟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预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3或5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3或5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组成。预答辩者的导师可以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能担任主席。

每位研究生预答辩时长(包括论文介绍和提问):博士不少于50分钟,硕士不少于30分钟。

五、评定要点:

①对论文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及其潜在应用前景做出确切评价;

②对答辩人是否充分掌握其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相关文献,以及论文对相关前沿学术思想、观点的归纳和梳理工作做出准确的评价;

③说明论文的主要创新内容和方法(一般不超过3点),并且明示其创新观点和结论;

④对论文的结构、逻辑、行文及对数据资料的占有和写作是否规范做出评价,并说明其是否达到相应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水平;

⑤必须指出论文和预答辩过程中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或提出继续深入研究的努力方向。

六、结果、材料提交:

2023年3月20日之前,各学科点将签字完备的《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审核表》(每生1份)交至理工楼713办公室。预答辩不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提出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做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直至预答辩通过方可参加正式学位论文送审。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