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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工作通知(三)

日期: 2023-05-05 阅读:

各位导师、学位申请人:

根据我校《2023年6月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进程表》,为使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人务必于5月31日完成2023年6月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6月5日完成学位申请书报送工作。

二、答辩组织

由学科点统一组织,可分组进行,不得由答辩人导师自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当答辩组所有学生的外审意见通过后,指定一人将答辩秘书(助理)和答辩学生的姓名、学号及学生导师发送至lss@lzu.edu.cn,学院统一为该答辩组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旧)中设置答辩秘书(助理)。答辩秘书(助理)应为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2019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

三、答辩公告发布

答辩秘书(助理)须提前3天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旧)中发布答辩公告。

(1)答辩秘书(助理)登录自己本人的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旧),在“答辩助理”栏点击“论文评阅维护”填写学生具体的评阅意见,将所有通过的评阅意见全部添加,评阅人信息匿名可留空。

(2)答辩公告中,答辩时间起点应填写准确,同一时间段多人答辩的填写第一个人开始答辩的时间。非必要不允许线上答辩,确有必要的请向学院报备,线上答辩在“网络答辩地址”选项中填写答辩采用的软件名称、预约会议的ID或网址、答辩委员现场所在会议地点(必填),示例如下:“腾讯会议,5365214,https://meeting.xxx.com,xx楼xx房间。”

(3)“维护答辩结果”由答辩秘书(助理)在答辩后及时填写,如不维护答辩结果,无法拿到学位。

四、学位申请书填写

1.学位申请书请准备一式两份(见附件),均要原件。其中含有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务必在答辩前准备完毕。

2.仅毕业不拿学位的学生在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工作(http://ge.lzu.edu.cn/xiazaizhuanqu/peiyang/2021/0506/172014.html)下载研究生毕业申请书及毕业论文答辩材料,用于毕业答辩。仅毕业学生除不需要答辩秘书在系统中操作外,答辩要求跟学位答辩一致。

五、答辩管理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原则、学风端正、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行专家组成。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张贴海报时请不要混淆。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或5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位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

4.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程序进行,学位申请人答辩过程中的汇报环节与问答环节必须连续,不得中断。

5.答辩过程要求全程视频录制并拍照留档半年以上,由答辩组自行保管。

六、其他

1.评阅结论存在“修改后重新送审”且复审通过,或提出“申诉”且复审通过的,导师、学科负责人须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该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其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作为必检论文抽检。

2.学位论文总体评价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一般”结论的,导师、学科负责人须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该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其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作为必检论文抽检。

3.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向学位申请人收取论文答辩相关费用。

4.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在答辩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或做与答辩无关的事宜,严禁随意离场。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