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 2022-09-17 阅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严把质量关”意识,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学生将个人专业深造规划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学院“双一流”建设紧密结合,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原则,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全面考察推免资格申请人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学术诚信、专业志趣、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学业规划等核心素养和专业能力,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切实做好这项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工作。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侯岁稳 刘芳

副组长:程博 苟小平 朱珊珊

成员:黄德军 王勇 董守良 牟长军 何永兴 何凯 李祥锴 达朝山 张胜祥

纪检委员:朱珊珊(兼)

秘书:刘孟玥 杜琦 张玉

三、名额分配及说明

(一)普通名额

生命科学学院2023届毕业生人数为118人,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普通名额为52个(含1名本研贯通预留名额,6名支持我校国家战略发展专项名额),主体分配方案及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专项)

专业

总人数

专业推免指标

专业基础指标1

专业发展指标2,3

合 计

生物科学 (含国家级基地班)

49

15

5(含一流专业奖励指标)

20

生物技术 (含国家级基地班)

49

15

6(含一流专业奖励指标、本研贯通预留指标)

21

生物信息学

20

3

2

5

国家战略发展专项指标4

6

6

总 计

52

说明:

1.专业基础性指标是根据各专业所属班级的类型(国家级基地班、省级基地班、普通专业班等)及相关班级人数按学校统一标准计算所分配的指标。

2.专业发展指标是学校根据现阶段各专业建设情况及人才培养质量(如是否为一流本科专业、毕业生深造、就业情况等),各专业所在学院基于大平台、大项目及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以及研究生人才培养综合实力统筹分配下达到各学院的指标。

3.学院分配依据:1)一流专业奖励1个指标;2)国家基础学科本研贯通预留指标1个;3)其余指标根据各专业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4.国家为支持兰州大学科研战略发展专项划拨名额,其中含我院4个专项名额、泛第三级环境中心1个名额、基础医学院1个名额。该专项指标可打通专业进行遴选。

(二)专项名额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023年,我校向西北师范大学推荐5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推荐对象为: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名条件:我院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学生符合报名条件,对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有意愿参加硕师计划的学生须查看《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并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网页,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和面试。有意愿参加硕师计划的学生尽快报名,学院将于9月19日前将汇总名单(附件3)报送教务处。

2.“研究生支教团”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2023—2024年度)兰州大学服务队招募名额为22名,推免生接收单位为兰州大学。选拔推荐工作由所在学院团委审核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团委。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政策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选拔方式详见团委相关通知。确定成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后,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不得中途退出,支教结束后必须返校读研。

四、推免生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记录,志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根据学校要求,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其他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本年度我院各专业具备推免申请资格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如下:生物科学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在前32名(含第32名)、生物技术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在前32名(含第32名)、生物信息学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在前10名(含第10名)。

3.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所在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学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授课老师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其特长资格进行审核鉴定,同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4.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申请“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须满足以上推免入围资格。

5.被推荐学生需满足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办法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体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立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本项内容由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考核)。

2.学业考查以学生三年业务课成绩作为学业考查基本依据(本项内容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核对,同时供推免考核小组参考)。

3.综合评价根据学科特点,学院以专业综合能力考察的方式进行学生综合评价认定。具备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填报附件1-3并提交支撑材料。各专业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专家)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现场问询(因疫情未返校的学生进行线上问询),结合申请人材料信息和答辩情况集体打分。本项考核具体考核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科学精神及学术道德10%;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个人专业志趣审慎设立深造目标和制定专业规划情况40%、科研创新能力及培养潜质30%、科研成果及专业大赛获奖10%;专业英语水平、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共10%。

4.最终成绩核算。成绩组成:以上第2项占70%,第3项平均分占30%,各专业内进行排名,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学生名单。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有放弃推免名额的(须填写附件4),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院将根据学校政策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的推免工作细则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2.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于9月19日18:00前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授课老师或熟悉学生本人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榆中校区将军院2号楼201室张玉老师处)。学院将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认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条件符合的同学将进行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参加综合评价考查,将综合评价得分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3.有意向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请及时查看《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并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网页,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和面试,并向学院提交报名汇总表,学院将于9月19日前将汇总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4.所有有意向参加推免的学生(含本研贯通)须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榆中校区将军院2号楼201室张玉老师处)提交《生命科学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意向书》(附件1)、《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业素养及发展规划考查信息表》(附件3),推免至外单位的学生需同时提交拟接收函(原件或复印件)。放弃推免名额的同学需在本方案公布即日起提交本人签字的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4)。9月21日下午在榆中校区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因疫情等客观原因不能返校参加考核的同学,请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联系张玉老师,提交情况说明并申请线上参加考核。

5.学生在推免报名时,普通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6.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教务处在推荐阶段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遴选并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七、其他

1.凡被确定录取为推免生者,需承诺在确定推免之后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不予办理调档等手续,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在推免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本办法执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邮箱lifeteaching@lzu.edu.cn,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推免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进行。学生对推免政策或推免工作相关环节有异议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尽快给予答复。学生也可以直接致电教务处(8912031)、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或发邮件至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进行反映或申诉。

立即下载: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附件表格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