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获批立项的课程应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4号)和《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校教〔2019〕4号)有关要求进行教学设计、视频制作和上线运行。其课程应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教学视频录制、相关教辅内容准备及上线运行。所有立项课程统一实行“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所需经费在各教学单位“双一流”建设经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经费)中列支。对于经过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且通过学校评审评议的课程,可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纳入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培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