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申报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 2017-06-02 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39号)要求,学校开展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申报成果须为2019-2021年度已获批的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或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且推荐成果应在教育教学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已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本次不需另行申报。

(二)成果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

(三)表彰及申报名额。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拟设奖120项。其中,特等奖20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60项。我校申报名额为20项。各教学单位申报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教材建设方面的成果,其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之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成果支持人(第一完成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直接组织并牵头推进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发挥主要作用,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均为主要完成单位,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提出申请,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导向性,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教师,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潜心钻研,教书育人。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执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一)教学单位推荐。拟申报成果由所属教学单位民主推荐,本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推荐书、成果主要完成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贡献等材料。推荐的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征求教学单位党组织意见,并由党组织填写明确意见。

(二)学校遴选推荐。拟申报成果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的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应填写明确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对象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学校将组织线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要求

(一)推荐单位在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择优推荐。凡权属有异议的成果,在异议处理完毕以前,不得申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严禁弄虚作假。每项成果完成人限制在10人以内。其中,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一项成果,成果主要完成人同一个人参与成果不超过2项。

(三)申报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通过网络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两种方式进行,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介绍成果的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HighProfileLevel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确与成果紧密相关的支撑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以上要求,盖章、签字必须完整,一律上传至“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以供授权评审,不提交不必要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教学单位负责审核。

(四)2021年8月13日一8月27日,各教学单位登陆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http://lzu.zlgc2.chaoxing.com/),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完成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

联系人:王淑萍李敏娜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校内).doc

2.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