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室安全 > 安全动态 > 正文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 2021-01-24 阅读:

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寒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从2021年1月25日(周一)开始轮休。2021年春季学期从2月26日(周五)开始上班,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榆中校区寒假期间实行低温运行、封闭管理,时间自2021年1月25日起,2月25日止。

三、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建议教职工在兰轮休、过节,确需离兰的要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请在OA中履行请销假备案手续。

四、学院已经安排相关行政人员负责假期值班工作,寒假期间如有相关业务需要开展,请联系相关值班老师对接处理(联系方式及地点见学院官网《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五、寒假期间,天演楼和逸夫生物楼将启用24小时门禁管理,师生需刷校园卡进入。尚未登记门禁信息的师生请在1月31日之前将姓名和校园卡号发至zhaojing@lzu.edu.cn开通门禁。

六、假期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中转站暂停开放,3月1日恢复正常。假期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请各实验室务必自行妥善管理和保存,严禁随意倾倒和丢弃。

七、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及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1.假期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需提交《生命科学学院假期开展实验工作备案书》,经实验室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处备案。凡由学生进行实验的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实验方案必须事先经过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安全论证并签名后才能由学生开展实验,实验开展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充分的防范准备,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实验过程中,要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离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包括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在内的使用和存放管理工作。

3.加强气体钢瓶、压力容器、高压设备等实验室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4.确保实验室干净整洁无杂物,消防通道畅通。及时自查自纠水电、机电等安全隐患,预防和防范管道爆裂,对不耐低温的仪器设备及时做好防冻措施。寒假期间运抵安装的进口设备及试剂耗材外包装需严格落实消杀工作。

5.离开实验室确保关好实验室门窗水电气,防止火灾、溢水、盗窃(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6.假期开展实验的师生,如遇紧急情况,请按照《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相关方案处置,并及时报告学院值班老师。(联系方式及地点见学院官网《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7.请各位老师、同学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对因违反规定、不履行安全职责造成安全事故、事件的,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上述安排如因疫情变化需调整时,学院将根据学校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

最后,祝愿全体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寒假!

立即下载: 《生命科学学院假期开展实验工作备案书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