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文件 > 规章制度 > 正文

生命科学学院引进和选留人才工作办法

日期: 2019-11-20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19〕14号

生命科学学院引进和选留人才工作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引进和选留人才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 总体原则

    引进和选留人才须在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合理宏观发展布局下按需引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二、引进人才类型

    各类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一)高层次领军人物

    国内应为院士、长江学者、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外一般应为已获终身教授(或相当职位)的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教授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本科阶段原则上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大于20的SCI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10左右SCI论文2篇;或SCI一区论文4篇以上,且其中至少2篇影响因子≥5.0;或者SCI二区及以上论文至少4篇,其中至少2篇影响因子≥5.0,且总影响因子达到20。

    3、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主要课程教学及培养任务。

    符合以上教授条件,特别优秀者经过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可推荐为“兰州大学萃英特聘教授”。在国外tenure-track的助理教授或担任相当职位的学者可优先考虑。

    (三)副教授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本科阶段原则上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10左右SCI论文至少1篇;或一区SCI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5.0;或者发表SCI二区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5.0,且总影响因子达到15。

    3、胜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主要课程教学及培养任务。

    (四)讲师

    1、年龄一般30周岁以下,本科阶段原则上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8以上SCI论文至少1篇;或一区SCI论文至少1篇且影响因子≥5.0;或者发表SCI二区论文至少2篇,其中1篇影响因子≥5.0,且总影响因子达到10。

    3、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以及能够协助培养研究生。

    三、相关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引进程序

    1、院士和萃英特聘教授的引进原则上由学院组织实施。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引进与选留,应根据学科和学科方向建设规划需要,由本人申请,经系主任(部、省重点实验室所辖研究所还需由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证明、驻外使馆提供的在外留学证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提供科研教学工作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索引、专著目录)等材料。

    2、引进院士和萃英特聘教授由学院协助学校做好评审工作,引进教授和副教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初步审查后,必要时由学院统一组织在国内高水平的高校、科研单位进行同行评议;选留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水平认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五、其它

    1、为改善学缘结构,优先择优选留国内外其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青年教师;严格控制本校毕业生留校,只选留部分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2、对于一些新兴学科、且具有国外工作或留学背景的特殊急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3、引进的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萃英特聘教授原则上由学院提供科研、办公条件,并协助组建学术团队;引进的教授、副教授和选留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办公条件由各系落实。

    4、引进和选留的人才须按照学校、学院的规定承担一定的社会服务工作。

    六、附则

    SCI论文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为准,SCI论文分区以最新的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大类表为准。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本工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 引进 选留 人才 工作办法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