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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

日期: 2020-04-24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20〕4号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工作宗旨

晨曦奖学金资助理念:贫困学生、学习优秀、品德高尚、胸怀家国。

   二、奖金来源

1. 奖学金采取个人捐助的方式;

2.捐助时间:2019-2024年,共计五年;

3. 捐助数额:每年度2万元人民币,共计10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对象及额度

1.评选对象:生命科学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每年级4人,共8人;每班最多1人;

2.奖励期限及奖励方式:每人2500元/年,每年度分两次发放,评定后发放50%,其余50%在6个月后发放。

四、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来自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3.除国家级奖学金及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外,此前未获得过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

4.此前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社会资助;

5.获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或学校的勤工助学工作,按照助学计划要求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勤工助学工作;

6.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学年不及格课目不超过1门,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70%。

同等条件下,品德优秀、热心公益事业、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1.每年9月,由生命科学学院学工组发布评奖通知并组织评定工作;

2.在具有评选资格的年级内部,由各班民主评选产生,经班主任复核无误后推荐至学院(每班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人),学院学工组统筹并选择获助学生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学生通过学工网提交相关材料交由学院学工组审定资助对象;

4.学院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学校财务处根据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发放名单将奖学金打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

6.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评审结果向捐赠方备案。

六、勤工俭学工作有关要求

获奖学生自获奖名单确定后,必须参加勤工俭学。具体为:

获奖学生在确定获助年度12月至次年4月累积参与不少于20小时勤工俭学工作,并在此期间之内将工作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学工组。

七、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学金发放:

1.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2.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学金不当,挥霍浪费;

3.获奖学生未按要求完成勤工俭学活动;

4.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捐赠方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捐赠方二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执行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 晨曦奖学金 办法
    报 送: 校友总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