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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20-12-03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20〕40号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的通知

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管理的事先管理和事中控制的有效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学院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具体如下:

分组情况

职责范围

成员(标记*为检查组负责人)

组长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院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

王勇

联络人

负责对学院安全小组检查工作的记录进行汇总、上报和存档

赵晶

榆中校区检查组

负责榆中校区教学实验室和公共空间的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整改复查

孟雪琴* 牛炳韬 马明

天演楼检查组

负责天演楼实验室和公共空间的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整改复查

赵晶* 刘一青 王磊 魁红

逸夫生物楼检查组

负责逸夫生物楼实验室和公共空间的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整改复查

彭亮* 李海燕 管利萍 赵阳 谢丽 牛育红 高亚虎 张雪瑶 张睿 邓霞 王军

科学研究实验中心检查组

负责科学研究实验中心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整改复查

张仁懿* 吴桂莉 史晓燕 刘伟

1.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每月检查时间由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各检查组负责人,由各检查组负责人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20版)》(附件1)要求,认真细致的完成检查工作。

2.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无法立即解决的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应在检查完毕3日内填报《重点隐患整改督办表》(附件2),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3.各检查组须在每月检查工作完毕3日内上报《上月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清单》(附件3)和《本月检查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附件4)。

4.各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深入研究各自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熟练掌握相关安全检查的技术标准。

5.检查组人员对各自检查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确保检查质量和检查效果。

6.专业检查组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检查水平,学院鼓励检查组人员发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并承担相关版面费用、注册费用等。

7. 学院根据检查组人员的工作情况,在绩效分配时给予相应的补助。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20版)》

附件2:《重点隐患整改督办表》

附件3:《上月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附件4:《本月检查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

立即下载: 附件1-4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03日

    抄 送: 系、中心 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