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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研究实验中心收费与支出补充规定

日期: 2015-01-12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15〕1号

生命科学研究实验中心收费与支出补充规定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生命科学研究实验中心运行实际情况,经学院2015年1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生命科学研究实验中心收费与支出规定》补充规定如下:

教师和学生来实验中心进行实验活动,其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进行实验的教师的人事隶属关系和学生学籍确定。

原规定中第二项第4条、第5条停止执行,其他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规定或条款均按本补充规定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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