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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实施细则(试行)

日期: 2023-04-08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23〕4号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实施细则

(试行)

一、实施目的

当今生命科学领域发展日新月异,在本科人才培养中仅凭课堂知识的讲授及实验课程提供的基础训练很难适应未来之需。为培养面向未来、具备良好科研基础能力和创新思维、堪当国之重任的生命科学专业人才,生命科学学院将更加充分地为本科生提供探索和融入现代生命科学前沿领域科学研究的学习和实训机会,引导学生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筑个人学业和职业发展规划,鼓励学生在实训中审慎挖掘自身科研志趣,加强逻辑思维的实验技能,全面培养科研素养。本《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明确对本科生走进科研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和具体要求,强化导师主体责任和班主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考核、监督职能,以期抓实、抓强科研实训及创新创业这一重要实践培养环节,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和学校“双一流”事业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面向我院在校2021、2022级各专业,作为本科生培养必修环节开展。

三、实施要求

1.针对大一学年的具体要求:学年内自主联系至少两位学院科研导师(建议班级组织填报联系导师意向,以小组形式联系导师),访谈相关导师、了解学科发展状况,咨询导师建议、撰写个人学业规划;通过参观科研平台(学院组织),参观导师实验室、学习体验等形式初步了解科研实验室,探索自我的专业学习兴趣。学年末向班主任提交一份大一学年开展科研实训情况总结报告(附件一),含个人学习规划1份、实验室学习心得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班主任、学院“三走进”指导教师要充当学生与导师的沟通桥梁,帮助学生充分了解意向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实力与研究进展,并协助解决学生进入实验室后产生的问题和困难。

2.学生在大一结束后根据自身专业兴趣选择科研导师,可通过个人或团队方式(建议与上一年级同学联合组队)联系导师。导师经考核接收学生,填报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申请表(附件二)。以上材料须经过导师签字确认后于第三学期开学前提交本班班主任。针对本院导师,原则上教授同期指导二、三年级本科生人数合计不超过6名,青年研究员不超过5名,副教授不超过3名,讲师不超过2名。如遇联系导师出现困难,班主任予以协调。导师设置适宜课题并明确培养计划,包括要求学生每周入组学习时间下限,布置学习任务和其他工作要求,如以团队形式接收学生,需明确学生之间的任务分工。

3.针对大二、大三学年的具体要求: 学生正式进入导师课题组,围绕具体课题、或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科研实训(同时开展文献调研、组会汇报、撰写综述及进展报告等)。本方案与学院当前开展的国创、校创、䇹政学者项目等本科创新创业项目融合实施、并行不悖。每学年内,学生应独立完成至少1篇文献阅读汇报,1篇课题组研究综述,1次组会口头汇报和1篇项目进展报告,最终形成开展科研实训或创新创业的情况总结报告(附件五),在学年末提交电子版及老师签字后的纸质版至班主任处审核备案。导师负责指导及监督课题进展并考核出勤。原则上学生在每个课题组的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由。二、三学年期间可申请转导师1次(向导师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提交附件六在班主任处备案)。

4.学生如需使用榆中校区创新实验室还需同时填写《本科生使用创新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三),其中导师须与榆中实验中心实验室具体负责老师协调对接,明确二者在指导学生项目/课题中的职责分工。本科生使用榆中创新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使用创新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四)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

四、考核方式

1.2021级学生须完成完整三年级一学年的科研训练及考核;2022级学生须完成针对大一、大二、大三学年科研训练的要求及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相关成绩将作为本科生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及推免资格认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科研训练考核结果“优秀”者作为以上测评的加分项,二、三年级出现不合格者,作为上述测评的减分项,未实质性参与科研训练而获得“不合格”者将不能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

2.学生于新学年开始前(每年8月20日前)提交上年度开展科研实训或创新创业的情况总结报告(二、三年级附件三中包含导师评价单、考勤记录表等)。导师评价结果为“优秀”者,须同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中的前两项及第三项中任意一条:① 完整的实验记录本及高质量的过程性记录;② 1份本学年内的组会汇报PPT;③ 学生署名前三名的已发表的研究论文及申报成果专利、参加专业大赛的获奖证书,或者是学生作为负责人的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结项证明等。

3.班主任汇总本班材料并进行审核,建议组织班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如有导师评定结果为优秀的,审核其总结报告和支撑材料;如为“不合格”的同学,班主任须与相关导师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填写汇总表备注栏。班主任审核后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考核汇总表(附件七)和学生提交材料电子版至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9月1日前)。

4.学院组织教指委设立督导小组,根据各班提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检查学生科研训练执行情况,抽查中间环节记录等,认定相关考核结果(“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经教指委核定过的考核成绩再次由班主任汇总,并与9月10前提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存档。

5.学院教指委根据相关材料在二、三年级各评选出前12名优秀学生,颁发证书(生命科学学院“创新之星”奖)以资鼓励,同时每人奖励1000元。

五、补充说明

1.学院从校友馈赠等经费中筹集专项资金,按照二、三年级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进行预算,用于补贴学生往返交通费。班主任根据考勤记录表审核乘车票据,指导学生报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资助。

2.相关科研导师以本院导师为主但不仅局限于本院导师。其他学院或附属医院相关导师如果接收生科院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均需按照以上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

3.本方案从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开始试行,未尽事宜,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自2023级起,《本科生科研实训及创新创业》将成为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第3-6学期专业必修课,相关要求将后继补充完善。

附件:本科生科研训练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7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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