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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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0-03-31 阅读:

各团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0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团支部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推动学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学院团委开始开展2010年五四评优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推荐的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和《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团员以及青年教工团员,2009年在任且任期至少为一学期的学生团干部。各团支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团委进行初评,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由校团委常委会审批。

2、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为我校共青团员在各个方面的典范,全校共评选10名。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关心共青团事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切实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由学院团委推荐一名侯选人,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校团委组织部。由校团委评审小组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投票评选,申报人需向评审小组汇报其优秀事迹和工作业绩,用幻灯片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由团委常委会审批。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学院团委将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和组织部考察记录,结合学院支部交流汇报表现,进行初评,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初审后报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校团委常委会审批。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团支部达标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中产生,学院从五星级团支部中推荐一个支部上报学校。参加学校团委评审。团支部结合各自特点在充分吸取团员青年意见、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团支部申报材料。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打印稿)一起上报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并由校团委评审小组通过答辩会的形式进行评选,申报单位负责人需向评审小组汇报其优秀事迹和工作业绩,用幻灯片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团委常委会审批。

5、希望各团支部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根据校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意见,认真做好本支部推选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结果需在支部内公示并将过程与结果告知班主任。各支部五四评优表彰推荐名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登记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登记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及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上报学院团委。

联系人及电话:吕洁老师,5292560。

附件一: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二: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三: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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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