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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6-09-20 阅读: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16〕4号

关于下发《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本科生班、各位班主任: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5月2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6月15日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建设一支乐于奉献、工作扎实的班主任队伍,使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兰州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基本环境。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要密切配合年级辅导员,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和学院在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针对所负责班级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实际,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部分 班主任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养良好,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第四条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细致,关心爱护学生,踏实肯干,办事公道,以身作则。

第五条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充分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 班主任一般应从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中选聘。按照学校将担任班主任等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作为教师技术职称晋升基本条件的要求,可优先考虑新留校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第三部分 班主任岗位职责

第七条 教育职责:

1.加强新生入学教育,组织新生学习《兰州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兰州大学学生手册》,帮助学生从各方面顺利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

2.教育和引导学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规范。

4.引导学生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5.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思想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指导学生积极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科技和社会实践实习活动。

7.与学生保持交流和接触,每学年至少与班里每位同学深入谈话1次,及时发现学生在思想、生活、学习、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的问题,给予关心和指导,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引导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增强适应能力,树立健康形象。

8.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节假日返乡安全、出游安全等;加强班级在重大政治事件期间和政治敏感期的安全稳定教育,保证班级的政治方向。

第八条 管理职责:

1.每学期初制订班级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学院班主任工作例会,交流本班学生情况。

2.注重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组建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班委会议,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3.每学期深入学生宿舍走访至少1次 ,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寝室卫生,营造良好学习生活氛围。

4.每学年综合测评时、困难生资格认定时,每学期开学时、评奖推优时、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前、期末考试前、放寒暑假前、社会实践前、本班学生出现违纪时,班主任均须召开班级全体会议,及时将学校要求与学院安排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公正。

5.加强与任课老师和教学秘书的联系,及时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在每学期结束后,对考试不及格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不达标的学生要进行单独谈话,督促补考、重修;若学生一学期出现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现象,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向辅导员或学工组负责人反馈家长意见。对学生的休学、退学等工作要提出意见并及时处理。

6.协助学校和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做到不纵容、不放弃、不袒护,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

7.加强与年级辅导员的联系,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患重大疾病的学生,贪玩网络游戏、经常不上课、多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性格内向、不擅与同学交流、不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经分班调整、学籍调整(降级、休学或外出交流)过的学生,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对班级的安全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学院汇报并协助工作,指导生病和意外伤害学生做好住院治疗及费用报销等工作。

8.严格执行《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要求凡开学不能按时返校、放假前提前离校及上学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请假的学生,均须由班主任按照批准权限办理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将情况告知年级辅导员。

9.切实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做到关注学生和联系家长要覆盖全班学生。与有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要保持经常沟通。

10.积极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11.毕业班的班主任要协助年级辅导员做好毕业生的信息沟通、就业指导、毕业鉴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文明离校等工作,关心毕业生考研或出国进修,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推免工作。

第四部分 班主任工作要求

第九条 学院于每学年初为班主任配发《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日志》,班主任必须据实做好工作记录,每学年末将《日志》上交学院学工组,以备查阅存档。

第十条 对1至3年级班主任实行榆中校区值班制,即每学期每周末安排班主任在榆中校区值班(若遇节假日调课,视情况而定),认真开展本班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学院1至3年级其他各班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与上报,做好值班记录。具体值班时间为:周五晚6时至周六晚6时,周六晚6时至周日晚6时。值班和住宿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班主任要加强与辅导员、学工组负责人的配合与协调,及时向学院报告学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并完成好学院和学校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 班主任短期内因病、因事、因公出差时,必须委托本院其他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代为履行班主任职责,而且必须提前告知辅导员和学工组负责人。有长期外出或离岗打算的教师暂时不建议应聘班主任工作。

第五部分 班主任聘任方式

第十三条 班主任的配备实行聘任制,每学年聘任1届,每届任期4年。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如无特殊原因,班主任一经聘任,中途不作调整。

第十四条 每个本科生自然班配备1名班主任,选聘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学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每年7月初确定新入学班级的班主任人选。

第六部分 班主任工作考评

第十五条 考评是对班主任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院党委领导,学工组具体组织实施。于每年7月1日前完成。

第十六条 班主任的考评依据本办法第三部分“班主任岗位职责”,以学生评议和学工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学生评议、学工组考核各占50%。其中,学工组考核依据班主任每学年末提交的工作总结材料(见附件1)、工作日志及日常工作情况打分,学生评议由年级辅导员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开展(学工组考核表见附件2,学生评议表见附件3)。

第十七条 班主任的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班主任比例控制在班主任总数的20%以内,作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后备人选,由学院予以表彰;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且在学院津贴分配中给予适度的奖励。

第十八条 考核合格的班主任,享受班主任的相关待遇,其工作经历将作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竞聘高一级岗位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班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所带班级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等情况的,给予批评教育,当学年考核不合格,不享受班主任的相关待遇。连续两学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担任班主任的资格,直至解聘,两年内不再聘任,且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高一级岗位竞聘。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遇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 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