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通知(二)

日期: 2023-04-07 阅读:

各位导师、学位申请人: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6月批次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和《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进程表》,现将学院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

1.填报系统

申请人须于4月12日20:00之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旧版)提交学位答辩申请(因未采集照片进行信息核对的后续补填),填写学位论文送审信息(带*标示的项目必须准确填写)。其中对于论文研究方向的填写至关重要,直接影响送审专家的匹配度与送审进度,研究方向填写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个研究方向最多8个字,最多两个研究方向,以中文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字,不能用题目作为研究方向。

2. 学位论文及摘要匿名处理

申请人需提交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摘要两个电子版文件。学位论文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例如:10730_12001234567_LW.pdf);学位论文摘要须为TXT文本格式,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学号_ZY.txt(例如:10730_12001234567_ZY.txt),“_”为下划短线。

学位论文中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参考文献列表除外),同时须删去致谢页、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页面,成果列表中的作者姓名用“第几作者”代替,不能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例如:新型低合金高强韧性耐磨钢的研究.钢铁.1999,23(7):41-45.第一作者)。

3. 提交送审论文

申请人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摘要,同时填写“2023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汇总简表”(附件2),以课题组为单位,由导师统一发送至lss@lzu.edu.cn邮箱,提交送审论文截止时间为4月12日

提交送审论文须扣缴论文评阅费(导师经费本),评阅费收费标准:博士学位论文570元/份;硕士学位论文400元/份。

4.重新送审

由生命科学学院或研究生院统一送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兰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2020〕77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若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且总体评价有两个及以上为“一般”,则申请人须仔细修改论文,半年后方可重新送审。

重新送审出现“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或总体评价有两个“一般”,则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按未通过认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未通过者自收到评阅意见起一年后方可再次提出论文送审,送审份数与初次送审份数相同,还须针对评阅意见,补充数据,提交详细的修改对比报告,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三分之二同意后方可送审。

重新送审时需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后重新送审情况说明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仅毕业论文送审

仅毕业不拿学位的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旧版)提交学位答辩申请时选择毕业答辩,无须填写论文送审信息。毕业论文由导师自行送审,评审专家应为同水平的博导硕导,博士送审3份,硕士送审2份,送审评阅模板见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4月7日

附件1: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阅意见书

附件2:2023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汇总简表

附件3: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后重新送审情况说明表

附件4: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附件5:生命科学学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的补充规定